臺南市新營區新生國民小學 108學年度音樂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簡章
一、報名資格: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
(一)國民教育法、師資培育法、中小學兼任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
人員進用辦法相關法令規定。
(二)具有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者。
(三)修畢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。
(四)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。
二、聘任時間: 108年 9月 4日〜109年元月 8日
三、教學科目及節數:每週實際授課科目節數及時間,依學校需求、雙方議定內容及教育局
公告安排調整。
(一)任教領域、授課節數及鐘點費:
|
任教領域 |
需求人數 |
授課節數 |
鐘點費用 |
|
音樂(合唱指導) |
1人 |
每週三下午 3節 |
每節 400元 |
(二) 上述科目,錄取教師之實際授課節數,由本校排定後再行通知。
(三) 錄取人員應實際指導本校學生合唱社團之練習,並配合協助校內外比賽和教學成果
發表活動。
五、報名方式:
(一)請符合資格之意者務必於 108年 8月 20日(二)16:00前(上班時間)將相關證件影
本,以親送、電子郵件或掛號郵寄方式(請自行預估送達時間)至臺南市新營區新生國
民小學教導處收, email: sz937575@tn.edu.tw 。
(二)郵寄地址: 73053臺南市新營區姑爺里 52號(新生國小)收。
(三)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本校教導處顏主任。電話: 06-6552524*11。
六、甄選方式: 採書面審查方式。
七、應繳交證件如下:
(一)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。
(二)合格教師證書影本乙份(無者免送)。
(三)學歷證件影本乙份(最高學歷畢業證書)。
(四)報名補救教學師資者另須附送補救教學 8或 18小時認證研習證書影本。
(五)報名表(如附件)。
(六)其他服務證明、指導學生參與競賽、研習或參加培訓證明書件影本(無者免送)。
八、 甄選結果公告及錄取報到
(一)經審核後錄取符合學校教學需求者,108年 8月 20日(二)16:00前經教評會確認後
公告於教育資訊網路中心及本校網站,並電話通知任用,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(二)錄取者應於108年 8月 21日(三)16:00前攜帶相關證件正本到校報到。
九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,如有補充事項,公布下列相關網站:
(一)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sisps.tn.edu.tw)。
(二)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(http://www.tn.edu.tw)。
(三)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)。
臺南市新營區新生國民小學 108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選報名表
一、個人基本資料 編號:( )主辦單位填
|
姓名 |
|
出生日期 |
民國 年 月 日 |
相片 |
||||||
|
性別 |
□男 □女 |
身份證字號 |
|
|||||||
|
現職 |
|
教師證書字號 |
|
|||||||
|
通訊地址 |
電子郵件: |
聯絡電話: |
||||||||
|
手機號碼: |
||||||||||
|
相關學歷 |
1 |
大學 學院 系 |
||||||||
|
2 |
大學 學院 研究所 |
|||||||||
|
3 |
|
|||||||||
|
教學培訓 相關資格 |
1 |
|
||||||||
|
2 |
|
|||||||||
|
3 |
|
|||||||||
|
國小相關領域教學經歷 |
序號 |
服務單位 |
職稱 |
主要工作內容 |
起迄年月 |
|||||
|
1 |
|
|
|
年 月〜 年 月 |
||||||
|
2 |
|
|
|
年 月〜 年 月 |
||||||
|
3 |
|
|
|
年 月〜 年 月 |
||||||
|
4 |
|
|
|
年 月〜 年 月 |
||||||
|
5 |
|
|
|
年 月〜 年 月 |
||||||
|
專長或服務期間 特殊表現 |
1. |
|||||||||
|
2. |
||||||||||
|
3. |
||||||||||
二、應備報名資料審核:(請依序檢附於報名表之後)
|
自我檢核 |
校方檢核 |
||
|
□國民身分證影本 |
□有 □無 |
||
|
□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|
□有 □無 |
||
|
□大學以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|
□有 □無 |
||
|
□從事國小相關領域教學經歷證明影本 |
□有 □無 |
||
|
資格審查結果 |
□符合 □不符合 |
審查人簽名: 108 年 8 月 日 |
|